此次推出的土默特檔案以漢文為主,從形制上看大致可分成兩類。一類是正式的文書,這類文書一般紙質光滑,字跡工整;一類是非正式的文書,這類文書一般紙質粗糙,字跡也比較潦草,有的還帶有明顯的修改痕跡。非正式文書又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稿件,另一種是謄抄的檔案。該部分檔案對全國的大事進行記錄,可以為相關研究者深入到歷史語境中提供新的支撐。出版此檔案,可以促成其學術價值的最大化實現(xiàn)。在宗教學、歷史學、法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民族學等多個學科領域都具有無可替代的研究價值。
土默特左旗檔案館為土默特左旗檔案資源的基地,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利用和研究檔案資料的中心。集中管理全旗檔案資料,維護檔案資料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負責接收、征集、整理、保管旗直機關的重要檔案,運行現(xiàn)代化技術保護和管理檔案。檔案館收藏了土默特左旗歷史檔案及具有歷史憑證作用和科學研究價值的各類檔案。
無
一
“土默特歷史檔案”指主要保存于土默特左旗檔案館的歷史檔案?!巴聊亍币辉~,今人多釋為蒙古語“萬戶”之意。此地魏晉時名為敕勒川,隋唐時名為白道川,遼金元時名為豐州灘,其地域四至約包括今豐鎮(zhèn)以西、烏拉山口以東、陰山以南、黃河以北的廣袤地區(qū)。明嘉靖十一年(1532),蒙古土默特部阿勒坦汗率部入居此地,分部眾為右、左兩翼,筑庫庫和屯城,強盛一時。明后期,因蒙古土默特部居于此而得名“土默川”。入清后,清中央政府將土默特部納入八旗編制,兩翼各設都統(tǒng)一名,副都統(tǒng)兩名,直屬理藩院管轄。后土默特都統(tǒng)被降為副都統(tǒng),人員也由朝廷選員委任。雍正、乾隆兩朝,為管理日益增多的內地民人,清政府在土默特兩翼設立道廳,最初是作為山西省的派出機構,光緒十年(1884)改制,客民立籍,遂穩(wěn)定為歸化城直隸廳、薩拉齊直隸廳、清水河直隸廳、豐鎮(zhèn)直隸廳、托克托直隸廳、寧遠直隸廳、和林格爾直隸廳七廳。又乾隆二年(1737),因戰(zhàn)事需要,清政府在歸化城東北五里修筑綏遠城以做屯軍之用,遷山西右玉將軍并四千名官兵駐此。右玉將軍后更名為綏遠將軍。除管轄土默特地區(qū)外,綏遠將軍還擁有調遣當?shù)丶按笸?、張北等地駐軍的權力。民國初年,旗政由都統(tǒng)制轉為總管制,稱“土默特特別旗”。民國二十三年(1934),改土默特特別旗總管署為土默特特別旗政府。故而,“土默特歷史檔案”實際包含了歸化城都統(tǒng)衙門、歸化城副都統(tǒng)衙門、綏遠將軍衙門、口外七廳、土默特特別旗政府等部門所保存的文件。
“土默特歷史檔案”形成過程與目前整理狀況大致可被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流散時期。清代土默特檔案原存放于旗務衙門檔案庫,由司戶管理。民國時期,土默特旗務檔案也在該檔案庫存放,由旗公署(政府)總務科管理,所有入庫檔案受到妥善保管,完整無損。但在日本占領時期,這批檔案遭到浩劫。民國三十年(1 941),偽興蒙學院教授、日本人江實以“巴彥塔拉盟事務官”的身份,在日本占領軍支持下,闖入土默特旗檔案庫肆意揀選檔案,裝走檔案七十七木箱,其中清雍正至民國初年檔案十六木箱。后來,江實利用這批檔案出版了《巴彥塔拉盟史料集成 土默特特別旗之部》(第一輯),影響頗大。民國三十三年(1 944)正月,嘗到甜頭的江實又再次以借用名義掠走清雍正、乾隆兩朝檔案十五箱。江實劫掠的檔案,包括明朝隆慶、萬歷年間土默特旗開創(chuàng)經(jīng)過,清朝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各代及清末與民國初年的重要文獻,此外還有歷代政府與土默特部落之間往來的文書原件,包括日本侵入綏遠省詳況、土默特旗政府改為旗公署并從屬巴彥塔拉盟管轄的經(jīng)過等,被稱為“三百年來歷存文卷之精華”。日本無條件投降后,國民政府曾據(jù)此通過外交途徑索討被掠檔案,但無果。
第二階段為隨行政區(qū)劃改變而遷轉時期。一九五〇年年初,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成立后,檔案庫改做他用。由于行政區(qū)劃的變動,歷史檔案也不斷搬遷,中間屢有丟失、破損。一九五四年旗縣并存結束后,土默特旗人民政府遷至原歸綏縣政府大院,歷史檔案也搬遷于此,與歸綏縣檔案一起存放。一九五八年,薩拉齊并入土默特旗,旗人民委員會暫遷薩拉齊鎮(zhèn),歷史檔案與薩拉齊縣檔案合并存放。一九六〇年,察素齊鎮(zhèn)新建的旗人民委員會辦公樓竣工,檔案科隨政府機關遷入新址。歷史檔案保存條件較差,多裝入麻袋無序堆放。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土默特檔案幾乎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態(tài),導致部分檔案霉變、散失。
第三階段為整理時期。一九六八年,土默特旗專門成立了清檔辦公室,組織專人重點清查土默特旗、歸綏縣、薩拉齊縣的民國檔案,總計裝訂成五千五百余冊,并編寫了人名索引,清代檔案則未加整理。一九六九年四月,所有歷史檔案移交旗公安局保管。一九八〇年,隨著全國性地方志編輯工作的開展,土默特左旗旗委調集專人開始著手整理清代檔案并于一九八一年冬基本整理完畢。當時整理出漢文檔案共四千余件(冊),滿文、蒙古文檔案八千余件(冊)。一九八二年,分類整理好的清代檔案被移交土默特左旗地方志辦公室以便修志之用。同年,土默特左旗旗委決定將旗公安局保管的民國檔案移交旗檔案館保管。一九八三年五月,土默特旗志編纂辦公室邀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滿文部吳元豐先生等分類整理了土默特清代滿文檔案并編譯目錄。翌年六月,又請吳元豐先生等選譯滿文檔案兩千三百余件。一九八六年九月,旗志編纂辦公室將數(shù)千件(冊)民國檔案移交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至此全部歷史檔案輾轉歸由土默特左旗檔案館管理。入館后的清代檔案雖經(jīng)整理,但霉變、撕裂、殘損嚴重,且絕大多數(shù)未經(jīng)修復,查閱極易損壞。民國檔案則因不分年代類別,混雜裝訂成冊,每冊只以頭一件檔案名稱編目,無從知曉各卷具體內容,幾乎無法查閱利用。二〇〇四年四月,土左旗成立歷史檔案搶救整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撥??钸M行搶救整理。到二〇〇六年六月,清代檔案全部整理完畢,共整理出滿文檔案一〇九九九件(冊)、蒙古文檔案一〇八一件(冊)、漢文檔案六一二二件(冊),總計一八二〇二件(冊)。制作清代檔案縮微膠片九十四盤,并另行轉入硬盤存儲,實現(xiàn)了清代檔案的多載體保存與計算機管理。二〇一八年九月,重慶文理學院對檔案進行了系統(tǒng)的編目、索引等學術整理?;谝陨戏N種原因,此次公開刊布,本著保持歷史檔案原貌的原則,保留了多次整理的成果,其中部分擬目時間或有舛誤,蓋所循標準不同所致,鑒于檔案數(shù)量龐大,擬目僅供學者參酌使用,敬請方家指正。
“土默特歷史檔案”現(xiàn)存部分被分為清代檔案與民國檔案兩部分,主要存放于土默特左旗檔案館及周圍七個檔案館、博物館中。檔案共建有五個全宗。清代部分建有一個全宗,起于康熙二十四年(1 685),迄于宣統(tǒng)三年(1 91 1),為二百二十六年間歸化城都統(tǒng)、副都統(tǒng)衙門及土默特兩翼旗務衙門處理兩旗旗務形成的檔案。民國部分建有四個全宗,為自民國元年(1 91 2)至民國三十八年(1 949)土默特旗公署(政府)施行政務形成的檔案。自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土默特歷史檔案已經(jīng)過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等單位前后三次整理,目前主館存放有清代歷史檔案一八二〇二件(冊),民國歷史檔案四七九四一件(冊),共六六一四三件(冊)。
清代“土默特歷史檔案”按行文對象可將檔案分為下行、平行、上行三類。其中,下行文多為清政府六部及理藩院咨傳的皇帝、皇后諭旨及行政文書;平行文多有與山西、陜西、新疆、甘肅等督撫,以及與綏遠城將軍、察哈爾都統(tǒng)、庫倫辦事大臣、科布多定邊左副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衙門等來往的咨文;上行文包含歸綏道及各廳向副都統(tǒng)衙門的咨報、申文、詳文等,但更多為歸化城副都統(tǒng)衙門及土默特兩翼旗務衙門辦理旗務形成的各種文書,如申報補缺及襲職、銷算收支、牌行道廳呈解租稅、飭令各甲蘭派差與從征、派員會審及辦理學務等的文件。按使用文字來分,清代“土默特歷史檔案”可分為漢文、滿文、蒙古文三類。
二
甲 清代漢文檔案包括行政、軍事、人事、政法、土地、財經(jīng)、生產(chǎn)、涉外、氣象、旅商、文教、宗教、房地契約等十五類。其中:
軍事類涉及清政府西北用兵、西北軍事部署、軍事物資運輸、清末編練新軍、義和團事項、“洋教”問題等內容。這一部分檔案內容龐雜,既可以佐證不少已知的史實,又可籍以確知不少以往并不知悉的軍事行動。
行政類包含右、左兩旗旗務衙門的各類行政文件。其內容涉及這一時段所有重大史事。
人事類檔案包含詔令、人事調動、吏治以及官府頒發(fā)的政令等內容。
政法類包括各類刑事、民事案件。最富特色部分為大量的偷牛盜馬案件的記載以及邊地民族特殊的懲處案例。所記載的大量司法實例可更新今人對《大清會典》《理藩院則例》的認識;所遵循的獨特法理則對研究蒙古法典如《大扎撒》《白樺法典》等有直接的幫助。 財政類內容包括大量土默特右、左二旗財政稅收的各類收支清冊,如馱價生息銀和六成地生息銀等。此外還保留了很多當時物價和銀錢比價的記錄,如修繕房屋用的沙磚、木料、黃土和各類糧食的價銀。又有乾隆五十年(1785)、五十二年(1787)、五十六年(1791)、五十七年(1792),嘉慶四年(1799),咸豐七年(1857)的各廳當鋪名冊,不但有當鋪的名稱,還記錄了當鋪主人的姓名和籍貫,十分有助于了解這一時期本地經(jīng)濟發(fā)展的情況。此部分檔案內容近年一直是山西、內蒙古等地研究者探索古代、近代財政、稅務、金融等經(jīng)濟內容的重要資料。
生產(chǎn)類內容主要為各類農業(yè)生產(chǎn)成本與收成的記錄,記載非常詳細。如一份檔案中記載:“清水河通判開報秋禾實收分數(shù)折:乾隆三十九年分,秋禾實收分數(shù)理合者,本年每畝實收京倉斗四斗七升,北鄉(xiāng)實在收成七分。”研究此類檔案,特別是掌握大量的連續(xù)數(shù)據(jù),對于判斷具體歷史時期的整個社會狀況,以及知悉諸多歷史事件的起承脈絡,是非常必要的。
外事類多為晚清傳教士到口外傳教領取照票的文件,可據(jù)以了解晚清塞外傳教的具體情況。
氣象類為記載日食、月食、雨雪、黃河結冰、開河等內容的文件。其中日月食救護的部分極為詳細,可以籍以窺見當?shù)靥厥獾募漓?p/>
與風俗形態(tài)。黃河在清代的作用不需贅言,“土默特歷史檔案”中關于清代黃河的記載可以幫助學者確知黃河上游內蒙古段的狀況。
旅商類為有關旅蒙商人的文件。土默特地區(qū)因清代前中期用兵而開始商業(yè)繁盛,至清末放墾,作為三大流民潮之一的“走西口”流民潮出現(xiàn)而發(fā)展出“大盛魁”“德盛公”等影響很大的商號,甚至形成獨特的旅蒙商行業(yè)公會。清政府規(guī)定:凡商人到蒙古地方行
商,必須到歸化城都統(tǒng)衙門處(后為副都統(tǒng)衙門)領取照票,照票一般由各廳代為申領。除口外五廳也有新疆迪化等處官府申領照票。申領的程序十分復雜。這些在檔案中都有反映。申領照票的呈文后面往往計開商人的姓名、年齡、籍貫及攜帶的貨物名單。有些甚至連商人的樣貌都有描述。如乾隆四十六年(1 781)一份檔案中記載:“為申請給發(fā)照票事:兵司案呈本年十月十二等日,據(jù)桂花城同知申報,據(jù)商民德盛印、蘇天佐等呈報,由本城馱載貨物前往喀爾喀、禿什公等處貿易,懇祈查驗貿易請給照緣由到廳。據(jù)此,查現(xiàn)奉部議令卑職驗明貨物數(shù)目,申請大人核給照票前往各處貿易。今卑職驗得蘇天佐等均系實在商民,并非假充,亦無夾帶禁物,擬合給文各該商等,親赍人名貨物馱只數(shù)目清折,前赴都統(tǒng)大人轅下核給照票十三張等請前來。據(jù)此本司核查無異,除將送到清折十三扣備案外,相應呈請大人給票施行?!贝藱n案文后并附粘單,詳細記錄商人籍貫、年齡和所攜帶的貨物。
備臺類主要涉及驛傳、郵遞、遞送公文等事宜。對于了解土默特地區(qū)的道路與當時交通等情況是必需的一手材料。
文教類詳細記載了土默特地方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情形。其中諸多方面以往甚少有記載,如蒙古族參加滿語翻譯考試的具體情況,當?shù)貪h制蒙古語學校建立與發(fā)展的情形,滿、蒙、漢文字讀物的傳播與互相影響等。對于了解清代北疆文化的發(fā)展、傳播,具有獨 特的價值。如光緒十二年(1 886),張之洞在一份奏疏中提到:“關外士子無多,半屬寒峻,若令同赴大同應考,長途往返,資斧維艱,勢必惜賈畏難,致多退阻,殊非朝廷體恤寒士鼓舞邊氓之意 ……擬請明歲開考除豐寧二所照舊隨棚應試外,其歸、薩、托、清、和五所文武生童考試,仿照甘肅口外章程,量加變通,請于學臣按臨大同府之先預將生童題目封遞歸綏道,由道扃試,即將試卷呈送學臣,照額取進填榜發(fā)道張貼……”說明了張之洞在科舉考試上按照實情照顧關外考生的主張,后來這便成為“七廳改制,客民立籍”的理由。
宗教類內含活佛朝覲、喇嘛管理、昭廟興造等內容。各件的內容都極其鮮活,為研究蒙古藏傳佛教傳播提供了新的材料。還有一些對喇嘛犯罪的特殊處罰原則與處罰實例,可以從中梳理出清末喇嘛教逐步走向衰敗的信息。土地糾紛與爭執(zhí)類檔案包括大量關于土地和爭水的訟狀,透露出很多民間社會的寶貴信息。
乙 清代土默特歷史檔案中還包括大量房地契與圖表類文件,如《文廟官學碑記》《布施名冊》《窯照票》《礦執(zhí)照》《禁止把什清水賣給客民之告示》等。房地契時間起于乾隆五年(1 740),迄于宣統(tǒng)三年。對研究土默特兩翼地區(qū)地權狀況頗具史料價值。清代滿文檔案共含內政、軍務、財政、法律、宗教、文化教育、冊簿等七類三十余項。其中:軍事類有訓練、防務、軍需、臺站、關口和賞罰撫恤五項。時間起于雍正六年(1 728)正月,迄于民國元年(1912)五月。內政類有職官、承發(fā)公文和禮儀三項。時間起于雍正十年(1 732)正月,迄于宣統(tǒng)三年四月。財政類有人丁戶口、土地牧場、錢糧、賑濟、礦務、貿易、雨雪糧價、賦稅和工程九項。時間起于雍正十三年(1 735)三月,迄于民國元年正月。法律類有民事案件、地產(chǎn)糾紛、盜馬、盜牛、其他盜案、逃犯囚犯、修訂法律七項。時間起于雍正十年正月,迄于宣統(tǒng)三年三月。宗教類有喇嘛事務、修繕寺廟、喇嘛犯罪和班禪事件四項,共二十卷四二六件,時間起于雍正十二年(1 734)八月,迄于宣統(tǒng)三年九月。文化教育類有修繕文廟官學、支給官學師生飯銀、報銷祭祀文廟所用物品銀兩等三項。時間起于乾隆八年(1 743)二月,迄于宣統(tǒng)三年七月。外交類主要反映乾隆后期政府對于中俄貿易的態(tài)度及光緒后期曉諭旗民緩收天主教民地租銀兩的內容。檔簿若干,如土默特左右兩旗各甲喇、佐領下的“原撥戶口地畝清冊”“人丁戶口數(shù)目地畝數(shù)目冊”“各村留公草場數(shù)目冊”等。丙清代蒙古文檔案除報送理藩院的公文外,多為家譜、與有關盟旗往來文書、原撥戶口地畝清冊、召廟香火地畝冊、鄰近旗逃荒人口清冊、各甲喇嘛人丁戶口清冊、牛馬群登記冊與圖冊等。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當?shù)馗鞣矫娴木唧w實際情況。 蒙古文檔案書寫比較規(guī)范,名詞術語一般用滿文,有些檔案還兼有漢文及蘇州碼子,多數(shù)成冊。
丁 民國“土默特歷史檔案”實際可視為清代檔案在民國時期的自然延續(xù),大多保存完好。檔案主要為土默特旗公署形成的文件,另有淪陷期間偽土默特旗公署殘留的檔案以及民國三十四年(1 945)至民國三十八年歸綏縣、薩拉齊縣政府形成的檔案。民國“土默特歷史檔案”目前全部按年代編目,共三十二目。除包含清代檔案所列各項內容外,尚有租稅、訴訟、墾殖、工礦、自治等項內容。另有一部分是蒙藏院、蒙疆委員會等中央政權機構以及綏遠都統(tǒng),主席及蒙政會的訓會、指令與各廳(道)局和各縣局的咨文。這些公文載錄了當時全國的幾乎所有重大事件,如頒布的法令、法現(xiàn)、章程等,此外還有綏遠將軍、主席的任免,(省)臨時機構的設置與裁并,各(廳)與縣(局)的任免等公文。這部分檔案是民國時期內蒙古西部政治、文化等歷史的真實記錄。
天文歷法類包含送發(fā)漢蒙文國歷、改行陽歷、轉用陰歷、下發(fā)蒙古文歷書等內容。
政治類包含王公、喇嘛、臺吉進京的呈文及花銷,雙十國慶節(jié)昭烈祠致祭,孫中山逝世官佐一律纏青布七日以示哀思,使用、擺放的規(guī)定,總理奉安大典時的公祭事宜,三民主義要點,建國大綱,辦公室會客廳懸掛總理遺像、章,各機關墻壁更換遺囑,舉行紀念總理誕辰、忌日、蒙難日、雙十紀念日、清黨紀念、日本侵略紀念等各種紀念活動,慶祝勝利大會,
祝元旦、總統(tǒng)就職、陸軍紀念大會、國民月會及總理紀念周會議記錄,遇紀念日均懸國旗并檢送紀念表,
軍事類包含蒙古游擊軍第三區(qū)編制表、蒙古游擊軍官兵各月份薪餉冊、司令部暨所屬各隊官佐簡明履歷冊、各旗適齡壯丁花名冊、保安隊人員姓名、軍校成績概況報告表、密碼電文的系列訓令、軍地運送物品辦理護照、發(fā)放軍事雜志等內容。
經(jīng)濟類包含民國以來動用的各種款項、官員俸祿的領取與支出、伙食費、各職員單月份薪水表、年度各種款收入明細表、發(fā)給賑助直省水災款項、公費銀兩及差兵津貼、看守所燃燒費、度量衡數(shù)量及物價折合表、礦產(chǎn)的保結書、公務員捐薪購買飛機及捐款人員名單等文件。
民政類包含變通填發(fā)證契辦法、拆卸改造的咨詢、辦法及花費、發(fā)給相關人員護照、
章程、禁種禁吸鴉片、土默特與四子王旗界址糾紛的材料、家庭糾紛、關于賑災問題的章程、紅十字會為京兆兵災協(xié)力捐助等內容。
人事類包含蒙藏院呈準補授土默特旗佐領等轉發(fā)的中央任免文件、土默特商會等機構人員任免文件、土默特商會等機構人員任免文件、《公務員任用法》《公務員任用法施行條例》、地方分局呈報員工調查表、懲處貪官污吏等文件。
行政類包含電信、航空郵件等各種條例、印信啟用、提倡使用國貨、植樹節(jié)、舉行總理紀念、舉行抗戰(zhàn)勝利慶祝大會、大會、舉辦綏遠省產(chǎn)馬比賽、提倡國貨、對代表吸食鴉片等行為的處罰、蒙漢文書寫規(guī)定、戶口冊檔等內容。
涉外類包含外國元首病逝京外各官署下半旗、對旅華外國人生命財產(chǎn)加以保護、中俄交涉事宜、禁止與敵國通商條例及辦法、范外蒙古政府信仰主義宣傳、防范外蒙古人員到內蒙古宣傳等文件。
法律類包含印刷憲法并轉發(fā)、出版法律全書并認購、土地糾紛、偷伐樹木、控告買賣人口、控告偷竊、人、脫離父子關系、離婚等內容。
土地類包含永遠出租、出賣、出佃場面等的契約、分房地的契約、房屋租賃申請書、丈放黃河涸復地、報墾局丈放荒地、民眾個人房基地畝的印照、民間土地出租典讓的租約、地、贖回擬籌集巨款的訓令等文件。
礦業(yè)生產(chǎn)類包含礦業(yè)公司招股簡章、窯戶開礦執(zhí)照書、礦業(yè)商人開采執(zhí)照、煤炭開采申請圖、礦面積圖、工廠開辦、原料入境、不得為包商私減稅率文告等內容。
宗教類包含喇嘛盜竊召廟財產(chǎn)、喇嘛犯罪,審理喇嘛侵吞公款及免予處分、祭祀山川神祗、祭品費用、班禪來綏、登記喇嘛、寺廟財產(chǎn)及法器的訓令、喇嘛寺廟情況調查表、保存京內外召廟等文件。
文教類包含春秋致祭先師孔子及執(zhí)事名單、祭孔的服飾及禮儀規(guī)定、國民學校實驗卷、學生名單、選送邊疆青年進訓練班受訓學習、邊疆教育補充教材征稿辦法、各級學生寒假考試成績、村識字運動、女子學校學生著裝要求、綏遠學校運動會、職人員嚴禁嫖賭抽、蒙漢文字的使用變化,蒙漢文字合璧使用、保護古物寺院、向日本索還文物與江實帶走的檔案等內容。
民國土默特檔案可分為政治、軍事、人事、經(jīng)濟、涉外、天文、文教、宗教、治安、司法、民政、衛(wèi)生等十二類。其中:
政治類檔案主要包括政治制度、權力行使、政治活動、黨務等四類檔案文書。政治制度類主要包括土默特地方政府對民國初年恢復秩序的呼吁、對改行共和政體的呼吁等內容。權力行使類主要包括罪犯赦免、臺吉進京等事宜,以及溥儀復辟后的相關訓令等。政治活動類主要包括舉辦總理紀念周、國慶紀念日、抗戰(zhàn)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等活動的訓令與公函等內容。黨務則主要包括國民黨在土默特地區(qū)進行清黨、防共反共、重新登記黨團員、辦理頒發(fā)黨員證等活動的相關檔案。
軍事類主要包括軍隊的日常文書與軍事活動文書兩類。軍隊的日常文書包括部隊名冊、餉銀及津貼的發(fā)放與發(fā)放花名冊、彈藥服裝在內的軍事物資管理等內容。軍隊軍事活動文書包括部隊換防、不同部隊之間的沖突、民國初年南北統(tǒng)一和北方軍隊停止進軍的訓令、日本侵華期間中日軍隊之間的戰(zhàn)爭、國共內戰(zhàn)期間國共軍隊的交戰(zhàn)等具體內容。人事類檔案主要包括各級人員的任命、免職、補缺文件以及各類人員因傷病、農忙等原因請假的假條、對公職人員的行為準則等內容。
經(jīng)濟類檔案主要包括政府的財政支出、財政收入、工農商礦的發(fā)展等三類文書。政府財政支出類包括民國以來動用的各種款項、革命軍與民軍提去之息本銀兩、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撫恤金、差旅費、辦公用品費等支出、政府對各學校的財政撥款以及對蒙藏學校等學校學生的津貼以及各類祭祀支出。政府財政收入類多為地租銀兩、生息銀兩、工礦企業(yè)上繳的稅金及數(shù)目清冊等內容。工農商礦的檔案則包括礦業(yè)公司的招股簡章、開辦章程、執(zhí)照申請等內容。
涉外類檔案主要分為要求對旅華外國人的生命財產(chǎn)以及教堂加以保護的訓令,與俄、英、美等外國商人進行商業(yè)往來的檔案,以及對外國人在華活動嚴加防范,特別是九 一八之后防范日本人活動的相關檔案。天文類幾乎全部為有關歷法的檔案,包括陰歷、陽歷的變換與蒙古文歷法的下發(fā)等內容。文教類主要包括文化與教育兩類檔案文書。文化類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蒙漢文字的合璧使用,此外還有文廟祭祀的禮儀規(guī)定等。
教育類檔案包括土默特境內學校的章程、教材、學生名冊、考試試卷及成績、學校開辦運動會等內容。宗教類主要可分為祭祀、召廟兩類檔案。祭祀檔案包括孔子、關羽、圣母、山川、神祗、鄂博等各類祭祀的祭文、參與人員名單以及經(jīng)費支出等內容。召廟相關檔案主要為對土默特境內的召廟、廟內財產(chǎn)文物、喇嘛進行調查與登記的檔案,此外還有相當數(shù)量的對喇嘛盜竊召廟財產(chǎn)、私自出租召廟土地等犯罪行為的呈文與處罰文件。
治安類主要包括治匪與禁煙兩部分檔案。治匪相關的檔案主要分為土匪擾民、搶劫、投誠等幾種內容。禁煙類檔案則包括禁煙布告、對蒙漢民種植鴉片的處罰、對煙館的查處、對公職人員吸食鴉片的處置等內容。
司法類可分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與契約文書三類。民事案件類主要為有關土地糾紛、婚姻問題、土豪欺人等事件的呈文。刑事案件類主要包括對民間盜竊(牛、馬、驢與首飾等)、土匪搶掠、買賣人口等案件的控告文書。契約文書主要為出賣、出租、永租、出典地畝、房院、地基的契約以及兄弟分家的文書。
民政類包括土默特政府對養(yǎng)濟院的資助、本地及他地發(fā)生災害時勸捐救濟的情況等內容。衛(wèi)生類主要包括設立衛(wèi)生所、防治傳染病、接種牛痘、開展新生活運動、進行衛(wèi)生掃除等的訓令等內容。
三
“土默特歷史檔案”還涉及許多成冊的讀物,如光緒年間的《戶司滿蒙漢合璧孟子》、《陳情表》(殘卷)、《大學衍義》、《八旗滿洲氏族通譜》、《滿漢字清文啟蒙》。民國以來的《顧、施、王代表自華盛頓電告美英法等八國宣言》《中華民國政府法令全書》《國民政府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行政院禁煙委員會禁煙法施行規(guī)則》《土旗公署征工服役工程標準》《土旗公署民眾自衛(wèi)槍枝給照暫行辦法》《國民政府國民會議代表選舉法》《偽蒙古政府政務院官制等》《國民政府整理中央及地方行政綱領》等。
就空間而言,雖然土默特地區(qū)只是蒙古高原之一部,但“土默特歷史檔案”的內容并非局于一隅,其原因是綏遠建威將軍是清朝北境最高管理單位的五將軍二大臣之一,所以檔案中多有與理藩院、其他蒙古部族、青海地方、烏里雅蘇臺地方、山西地方往來的公文。相應的,“土默特歷史檔案”也對全國的大事有所記錄,如旗漢分治、全國范圍內高級官員的任免等情況。此外,土默特地方從來不是只負責本境事務,其在財政上從清代前中期起即有對外負擔,后期更是需要承擔山西地方以及中央政府的各種軍政費用安排,所以閱讀檔案,知悉的往往是全國的情況。
就時間而言,由于“土默特歷史檔案”的內容貫穿了幾乎整個清代二百多年間的中國歷史,而其本身行政級別較高,所以其對歷史上的大事幾乎均有記載。一些重大事件以往由于史料缺乏等種種原因,其具體情形不甚清晰的,“土默特歷史檔案”往往有所補證。如清嘉慶帝處置和珅事,從檔案所反映的情況可以見到當時嘉慶帝從逐步剝奪中樞大臣行政知情權入手的行動。再如,乾隆四十五年(1780),西藏宗教領袖班禪六世入京朝覲,為高宗慶祝七十大壽,這被清高宗視為百年一遇的盛典,因而逾制組織了浩大的迎送與慶典事宜,“土默特歷史檔案”詳細記載了相關情形。再如中華民國建國后,從檔案可以清晰地看出政府在儀節(jié)處理、穩(wěn)定國際形勢、國內政務、軍事對峙、和議詳情、袁世凱奪權、地方財政收入被提取以作軍用,以及地方的自保措施等方面的具體情況。相應地,袁世凱“洪憲”建制始終的情況在“土默特歷史檔案”里也有詳細的記載。再如,對于民國二十六年(1937)日本侵華,“土默特歷史檔案”有多件記載了民國政府在當時的處置措施,如財政控制、防范特務行為、成立軍事防區(qū)、調查人口等。
在重大歷史事件之外,“土默特歷史檔案”的內容往往可以糾正目前對一些歷史問題的看法。如清世宗被認為于武備上不及乃父乃子用心,但“土默特歷史檔案”里卻多有關于雍正年間的行圍與軍事訓練的文件,按年代與數(shù)量的關系并不比前后代更少。再如,關于“戊戌變法”前后的詳情,據(jù)光緒二十四年(1898)的數(shù)件檔案可以看出,目前官方記載變法過程的說法疑點甚多,如檔案記慈禧很晚仍在下詔不許民間隨意集會,而非在控制了人事權以后在頤和園完全采用觀望態(tài)度;又直至八月二十五日,綏遠城仍在遵旨籌辦新政,似非在七月三十日后光緒帝“密詔”所說:“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它”的情形;九月三日,署理山西巡撫胡聘之上書請求太后垂簾 聽政,這位竭力發(fā)展實業(yè),奠定山西近代工業(yè)基礎,廣有聲譽的開明官僚與“帝黨”“后黨”的關系似也應被納入視野,因為直到兩年多
之后,他仍在此事上致力。此外,檔案中還有慈禧一方面力圖安靜官場,另一方面銷毀康有為學術資料以圖消除其影響的其他種種資料多件。如關于清末辦憲政的情形,過去的觀點基本為指責政府徒有形式,但由“土默特歷史檔案”的內容看,清政府在憲政的制定、籌辦、督責等方面并非是毫無誠意的,而且其準備順應世界大勢逐步轉為憲政的時間可能遠早于清末。關于“西安事變”,在善后處置工作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南京國民政府由控制事態(tài)到?jīng)Q議采用最嚴厲處置,到態(tài)度猶豫,再到權衡之后的隱忍,再到欲團結東北軍以大事化小,最后消弭影響的過程。這一過程與目前學界所述有同有異。
在對重大歷史事件獲得新的認知的同時,在“土默特歷史檔案”里也往往可以發(fā)現(xiàn)許多鮮為今人所知的歷史事件。如蒙古地方早在清代早期就開設有專門的養(yǎng)濟院;在整個乾隆時期,高宗顯然都在不斷努力刷新吏治,他制止官場陋規(guī)、限制官員逾權、懲治官員
不法等,多件檔案時間貫穿了整個乾隆朝,而這些在以往鮮被注意。
當然,檔案中最令人關注的仍然是那些生動鮮活的歷史細節(jié)。這些細節(jié)既包括清末蒙古地區(qū)放墾事件中的具體情形,也有裝神弄鬼的軼事。如山西巡撫張之洞為籌辦晉省練軍、洋務局,為中法戰(zhàn)爭做準備,曾強迫土默特地方的士紳捐獻,并挪借當?shù)刭x稅,其后土默特地方連續(xù)討要錢款長達十年,最終要回一半款項;嘉慶時清政府執(zhí)行了嚴厲的禁教政策,但至光緒后期,土默特地方卻出現(xiàn)基督教教民不肯繳納租賦,政府屢次催繳不得,最終蠲免所有租賦的事件。并且土默特地方自光緒后期起,不斷地出現(xiàn)外國武官打獵、女教士游歷、學生游歷、軍醫(yī)游歷等內容。再如,“洪憲”時期大舉恢復祭祀的情形十分有趣,由檔案內容看,當時在政府的倡導下,山川神祗、孔子、關帝、文昌、圣母等同時得到大規(guī)模組織的拜祭;民國三十年(1941)綏境蒙政會的主要政務一部分是發(fā)展教育,保護古跡。二〇一四年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曾派人前往土默特左旗檔案館查詢抗戰(zhàn)勝利第十二戰(zhàn)區(qū)受降與慶祝勝利大會的具體地點,并獲得答案?!巴聊貧v史檔案”中有大量此類內容,除可以預期的第十二戰(zhàn)區(qū)政治部來文、勝利大會詳情、國土收復、接收詳情外,還有外債事務、實業(yè)收回、美軍意外死亡、政府官員困居、社會安全維護等前所未見的歷史事件。
顯然,“土默特歷史檔案”的內容可以為學界深入到歷史語境中進行研究提供新的支撐。由于這些檔案真實地記錄了清以來土默特兩翼政治、經(jīng)濟、文化、宗教、社會等方面的真實狀況,對今說或佐證、或糾偏、或推翻,此外也多有今人從未聞見的資料,在中國歷史
的諸多局部,如清史、蒙古史、民族史等方向上,其內容都將以嶄新的材料促成新的研究面貌的出現(xiàn)。在當下重建中國歷史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偉大工程中,“土默特歷史檔案”必然會成為支柱材料之一。作為一個巨大的學術資料寶庫,“土默特歷史檔案”在宗教學、歷史 學、法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民族學等多個學科領域都具有無可替代的研究價值。
此次出版旨在為學界提供一手研究資料,采用反映原檔原貌的影印形式。檔案按時間先后順序編排,并結合檔案內容為每件檔案擬了題名,以便讀者參酌使用。民國部分在整理題名時均采用公歷年;原檔案中部分地名、人名不統(tǒng)一處,照使用。均照錄原檔以便讀者參照使用。
本書為民國時期土默特旗公署(政府)施行政務形成的檔案,第二輯推出21—41冊,主要內容為1917年至1921年的土默特檔案。 本部分檔案對全國的大事進行記錄,收錄《電告張勛開去議政大臣等缺并宣統(tǒng)定于明日退位文》《馮副大總統(tǒng)國璋代理大總統(tǒng)仰知照的訓令》等內容,可以為相關研究者深入到歷史語境中提供新的支撐。出版此檔案,可以促成其學術價值的最大化實現(xiàn)。在宗教學、歷史學、法學、政治學、經(jīng)濟學、民族學等多個學科領域都具有無可替代的研究價值。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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